(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6日專電)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今天簽署「國營暨國控公司管理法」,基於政治考量,馬尼拉涉台事務機構「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」被摒除在外,免受新法監督及管理。
艾奎諾三世(Benigno Aquino III)上午在總統府馬拉坎南宮簽署了共和國10149號法案,也就是2011年國營暨國控公司管理法。這項法律的目的在改善全菲159家國營暨國控公司的財務穩定性,並強化政府管控這些公司的角色,以防止貪污、以及效率不足等情況發生。
菲律賓國會兩院聯席委員會於5月11日批准這項法案時,原本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(MECO)列入管轄,但經菲國外交部介入後,同意將這個半官方機構摒除在外。
外交部長羅沙里歐(Albert del Rosario)5月24日在一份致國會聯席委員會主席的信件中,以「一個中國政策」為由,「強烈」建議國會勿把MECO列為國營暨國控機構,以免影響菲律賓與中國大陸的關係。
信中指出,「MECO是為維持一中政策而做的法律虛擬(legal fiction),這樣的安排運作良好,在不破壞菲中外交關係的情況下,強化、深化了菲國與台灣之間的關係。」
1975年菲律賓與中華民國斷交,為維繫雙方關係與利益,馬尼拉與台北同意互設駐處,MECO於是以私營非營利公司的姿態產生。
羅沙里歐說,如果把MECO列為具法人許可權的政府機構,等同賦予它官方身分,違反了成立初衷。
MECO雖然被列為私營機構,實際上直接受馬拉坎南宮監督。1000606
- Jun 10 Fri 2011 01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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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國營公司法 摒除菲涉台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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